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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考南京海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国家公务员局 | 2021-02-27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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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关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度南京海关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面试名单

职位名称及代码 面试 分数线 准考证号 面试 时间 备 注
隶属海关海关业务二级主办及以下职位 (300110001001) 101.9 129211192703807 3月20日  
129211192703907  
129211192704514  
129231010703217  
129231010900205  
129231011700926  
129231011900604  
129231011901421  
129231012202525  
129231012700223  
129231012703130  
129231013401304  
连云港海关海关法务四级主办及以下职位 (300110202004) 109.3 129232030402820  
129232030404611  
129232090105508  
张家港海关财务管理一级行政执法员职位 (300110204002) 132.1 129232011007616  
129232011402416  
129232020603012  
镇江海关食品查检四级主办及以下职位 (300110205002) 133.3 129232011102217  
129232020505719  
129232021102622  
扬州海关化工查检四级主办及以下职位 (300110210002) 132.2 129232011205224  
129232020902016  
129233310103315  
如东海关机电查检四级主办及以下职位 (300110211001) 136.2 129232011206317  
129232100206316  
129237030401219  
靖江海关卫生查检四级主办及以下职位 (300110212001) 109.1 129232011803213 3月20日  
129232011900920 调剂 
太仓海关卫生查检一级行政执法员职位 (300110213001) 121.4 129232011401221  
129232011709715 调剂 
129241022002024  
太仓海关海关办公室行政四级主办及以下职位 (300110213004) 119.7 129232020502530  
129232100205227  
129241032604201  
常熟海关卫生查检四级主办及以下职位 (300110214001) 119.0 129211122202212  
129211197600416  
129232010812103  
129232011702501  
129232020506516  
129236074203722  
常熟海关海关办公室行政四级主办及以下职位 (300110214002) 120.6 129232011700209  
129232011800419  
129232020703714  
昆山海关海关法务四级主办及以下职位 (300110215001) 118.3 129232011105826  
129232030303805  
129234011600317  
金陵海关驻江宁办事处动物查检二级主办及以下职位 (300110101001) 131.6 129221013000511 3月21日  
129232011209303  
129233320400321  
苏州海关驻虎丘办事处海关科技二级主办及以下职位 (300110102001) 138.9 129211194803021  
129232011402313  
129261010902209  
无锡海关驻机场办事处卫生查检二级主办及以下职位 (300110103001) 127.3 129231012200624  
129232010807610  
129235100402814  
无锡海关驻锡山办事处动物查检二级主办及以下职位 (300110104001) 127.8 129231012201728  
129232010910528  
129232100211804  
南京禄口机场海关卫生查检四级主办及以下职位 (300110201001) 132.8 129232010805824  
129232021001002  
129232021102605  
连云港海关卫生查检四级主办及以下职位 (300110202001) 99.2 129223011205003 调剂
129232030303619  
129237011500405 调剂
连云港海关动物查检四级主办及以下职位 (300110202002) 112.5 129237020401724  
129237031401008  
129244010804430  

 

连云港海关植物查检四级主办及以下职位 (300110202003) 126.8 129232010801911 3月21日  
129232100301815  
129237060701717  
南通海关卫生查检一级行政执法员职位 (300110203001) 108.5 129231012000306  
129232010912303  
129232100304508  
南通海关植物查检一级行政执法员职位 (300110203002) 122.6 129232011106005  
129236070403120  
129237020206301  
张家港海关卫生查检四级主办及以下职位 (300110204001) 114.1 129231010200905  
129232021102220  
129237020200418  
常州海关卫生查检四级主办及以下职位 (300110206001) 131.1 129232011701114  
129232021200518  
129232030401417  
常州海关海关科技四级主办及以下职位 (300110206002) 136.0 129223012702317  
129232010902106  
129237090302707  
镇江海关动物查检四级主办及以下职位 (300110205001) 118.4 129232011103209  
129232011808522  
129236071803121  
徐州海关卫生查检一级行政执法员职位 (300110207001) 117.0 129232010807313  
129232030305015  
129237012800511  
盐城海关卫生查检四级主办及以下职位 (300110208001) 101.7 129232020303017 调剂
129232030600101  
129232100209925  
淮安海关卫生查检一级行政执法员职位 (300110209001) 121.3 129231012002004  
129232011003319  
129232011501025  
扬州海关卫生查检四级主办及以下职位 (300110210001) 130.4 129222013800519  
129232020902302  
129241011001424  
太仓海关动物查检一级行政执法员职位 (300110213002) 123.6 129232021201711  
129244011202908  
129261010501326  
太仓海关植物查检一级行政执法员职位 (300110213003) 120.0 129232020502009  
129234010701008  
129261010409015  

  注:以上无递补人员,同一职位考生按准考证号排列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1年3月3日18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NJCkaolu@customs.gov.cn,并同时传真到025-84423026。

  (二)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南京海关XX职位面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三)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四)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21年3月3日18时前传真至025-84423026或发送扫描件至NJCkaolu@customs.gov.cn。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招录单位将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并记入诚信档案。

  四、寄送材料

  请考生于2021年3月5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江苏省南京市龙蟠中路360号南京海关人事处,邮编:210001)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详见附件3)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4)。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相关材料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考生接受资格复审所提供的复印件不再退还。

  五、现场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21年3月19日上午8:45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的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龙蟠中路360号南京海关1楼大厅。

  六、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形式为结构化小组面试。

  面试分别于2021年3月20日、3月21日进行(共2天)。

  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务必全部于上午8:00前报到完毕。截至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南京海关龙蟠中路办公区1楼大厅(从北门进入)。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龙蟠中路360号。可乘地铁3号线在夫子庙站下,在南侧换乘4路(往银城东苑方向)、7路(往瑞金路方向)或202路公交车(往灵古寺方向)到通济门站下;或乘地铁2号线在西安门站下,至西侧龙蟠中路毗卢寺站,换乘47路公交车(往双桥门北方向)到通济门站下。

  七、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体检于2021年3月23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7点在南京海关龙蟠中路办公区1楼大厅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八、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在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签到前应自备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并提供健康码和资格复审前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信息。本单位将视情况组织来自高风险、中风险地区及具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考生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复测。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参加现场集中面试,另行安排。

  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取消相应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本地区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导致本单位无法如期举行面试的,将视情况另行安排。

  九、注意事项

  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座机、电子邮箱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我单位,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面试前,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我单位将及时更新发布面试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安排和最新要求,请考生密切关注海关总署和南京海关官方网站,以免遗漏相关信息。

  请广大考生在备考和往返面试地点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和相关准备。如有异常情况,请及时联系我们。

  联系方式:025-84422122(电话)

  025-84423026(传真)

  NJCkaolu@customs.gov.cn(电子邮箱)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 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适用于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4.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适用于社会在职人员)

  南京海关

  2021年2月26日

  附件1

  XXX确认参加南京海关XX职位面试

  南京海关:

  本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XXXXX,报考XX职位(职位代码XXXXXXX),已进入该职位面试名单。我能够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

  姓名(如果传真需手写签名):

  日期:

  附件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南京海关:

  本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报考XX职位(职位代码XXXXXXXXX),已进入该职位面试名单。现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特此声明。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签名(考生本人手写):

  日期: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

  附件3

  (正面)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

  报名推荐表

  (适用于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毕业院校(系):身份证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照 片
籍贯   生源   婚否   政治面貌  
所学专业及学位  
爱好和特长  
在校曾任何种职务  
奖 惩 情 况  
个 人 简 历   家 庭 成 员 情 况  
院、系党组织对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诸方面的综合评价: 院、系党总支签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背面)

主要课程学习成绩
第一学年学习成绩 第二学年学习成绩 第三学年学习成绩
课程名称 上学期 下学期 课程名称 上学期 下学期 课程名称 上学期 下学期
                 
                 
                 
                 
                 
                 
                 
                 
                 
                 
                 
                 
教务处盖章
院 校 毕 分 办 意 见 院校毕分办签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填表说明:

  请填表人实事求是地填写,以免影响正常录用工作,未经毕分办签章此表无效。

  “生源”指大学生上大学前户口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奖惩情况”包括考生大学期间的各种奖励或惩处。学习期间,如获奖励,请学生处审核并将奖状或证书影印件加盖公章后附上。

  填写本表“学习成绩”栏后,须盖教务处章。如有学生个人成绩登记单(表)可附复印件(加盖教务处章),免填此栏。

  附件4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

  报名推荐表

  (适用于社会在职人员)

  工作单位(全称): 身份证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照 片
籍贯   婚否   学历   政治面貌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及学位  
在现单位担任职务  
在现单位工作起止时间  
档案存放地点  
户籍地址  
工 作 经 历  
所在单位党组织对考生在本单位工作期间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所在单位党组织签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请填表人实事求是地填写,以免影响正常录用工作,未经单位签章此表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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