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时间
9月11日至9月26日。申请人应考虑体检报告生成时间、复检等情况,合理安排体检时间,体检合格报告仅当前批次有效。
(二)体检安排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须提前下载合肥市教育局官网上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或《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A4纸双面打印,持纸质版体检表到合肥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体检费用自理,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体检表应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既往病史并签名,粘贴照片(2寸,需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电子照片同版)。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处加盖体检医院公章,写明体检日期9月11日-9月26日。体检预约和须知可联系医院了解。为避免多次修改,申请人应仔细检查体检表,确认填写完整准确后方可离开医院。(请务必使用本公告附件提供的体检表,其他渠道体检表格式、内容错误不能通过审核的,申请人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