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群众办事,南陵县教育局2025年秋季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采取线上确认,原来要求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的材料,现改为在网上报名时上传有关材料的PDF文件,申请人无需再到现场进行确认。线上确认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17时。
县教育局对网上申报和线上确认材料进行统一集中审核,审核时间10月13日至15日17:00。申请人在该时间段内自行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审核状态为“待审批”则表明线上确认已通过,无需进行其他操作;审核状态为“网报待确认”则表明工作人员尚未审核,请申请人耐心等待;审核状态为“网报待确认”同时有系统留言,则表示材料不全或有误,请申请人根据留言内容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重新提交。申请人在审核时间段内保持电话畅通。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须上传如下材料的PDF版,每项材料合成一个PDF上传,每项材料不超过500Kb。
1.须按如下规定上传身份证明材料:
(1)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须上传户口簿(含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2)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须上传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
(3)驻南陵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须上传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南陵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4)港澳台居民须上传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书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无需上传,未验核通过的,须按如下要求上传:
(1)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线上报名时须上传学历证书,同时上传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搜索“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办理开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持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须上传学历证书,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3)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须上传学历证书,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符合安徽省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使用已经取得的本科学历申请认定。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无需提供,核验未通过的,须上传。
4.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上传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和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须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5.须上传南陵县教育局指定医院体检中心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6.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上传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者,可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发展中心联系出具。
(四)资格认定
南陵县教育局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五)颁发证书
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公告将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将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南陵县内免费,南陵县外到付。《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