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国家公务员考试的考察环节,考生不仅是被审查对象,更是需要主动配合、积极沟通的关键参与者。虽然考察工作由招录单位组织实施,但考生的配合程度直接影响考察效率和结果。
以下是考生在考察环节中需要做的主要配合工作,帮助你顺利通过政审:
一、保持通讯畅通
确保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邮箱长期有效,避免停机、换号。
及时查看短信、电话、邮件通知,不要错过考察组联系。
建议将招录单位联系方式备注保存,防止误认为诈骗电话而拒接。
提示:考察期间建议24小时开机,尤其是节假日也需留意。
二、按要求准备并提交材料
招录单位会通过公告或电话通知提交以下材料,考生需提前准备、按时递交:
| 材料名称 | 说明 |
|---|---|
| 1. 《公务员录用考察表》或《政审表》 | 单位提供模板,需本人填写基本信息,并由相关单位盖章(如学校、单位、社区)。 |
| 2. 现实表现鉴定材料 | 由所在单位、学校或社区出具,内容包括政治表现、思想品德、工作学习情况等,加盖公章。 |
| 3. 无犯罪记录证明 | 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开具。部分城市可通过“政务服务网”线上办理。 |
| 4. 个人档案存放证明 | 如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或人社局,需出具托管证明。 |
| 5.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 学信网认证报告 | 海外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书。 |
| 6. 其他补充材料 | 如待业证明、离职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亲属关系说明等(视岗位要求而定)。 |
建议:
所有材料复印一式两份备用;
原件随身携带以备核验;
扫描成PDF电子版存档。
三、协助安排谈话与走访
考察组可能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电话访谈等方式了解你的情况,你需要配合安排:
1. 协调谈话对象
提供辅导员、领导、同事、同学等可联系人的姓名、职务、电话;
提前告知他们可能会接到考察组电话,请予以配合;
避免提供失联或对你评价不佳的人。
2. 配合实地考察
若考察组到你所在单位、学校或居住地走访,应主动对接联系人;
保持居住环境整洁,展现良好生活状态。
3. 参加面谈(考察面谈)
招录单位可能组织与考生本人的正式面谈;
着装得体、态度诚恳、语言清晰;
回答问题实事求是,不夸大、不隐瞒。
四、如实报告重要事项
必须主动说明以下情况,不得隐瞒:
| 需报告事项 | 示例 |
|---|---|
| 曾受处分或处罚 | 如校级警告、党内警告、治安拘留等 |
| 家庭成员犯罪记录 | 特别是直系亲属涉及危害国家安全、黑社会等严重犯罪 |
| 本人涉及诉讼或纠纷 | 尚未结案的民事、刑事案件 |
| 政治立场相关问题 | 是否参加过非法组织、是否信仰宗教(部分岗位关注) |
|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 如曾放弃录用资格、更改姓名、长期境外居留等 |
隐瞒重要信息一经查实,直接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
五、及时反馈与跟进进度
主动询问材料是否齐全、考察是否完成;
若材料需补交,尽快补齐;
关注招录单位官网或考录专题网站发布的拟录用公示名单。
建议:建立一个“政审进度表”,记录每项任务的完成时间和负责人。
六、注意言行举止,维护良好形象
即使在考察结束后、公示前,也要注意:
不发布不当言论(尤其在社交媒体);
不参与违法违纪活动;
保持稳定情绪和积极心态。
曾有考生因在朋友圈发表不当政治言论被举报,导致录用被撤销。
七、特殊人群的额外配合
| 考生类型 | 配合重点 |
|---|---|
| 应届毕业生 | 联系辅导员、教务处盖章;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 |
| 在职人员 | 开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现实表现材料;协调领导同事谈话 |
| 待业/自由职业者 | 提供社区证明、无业说明、档案存放证明 |
| 留学回国人员 | 提供学历认证、护照复印件、出入境记录 |
|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 提供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
总结:考生在考察环节要做的7项配合工作
| 序号 | 配合事项 | 是否必须 |
|---|---|---|
| 1 | 保持通讯畅通 | 必须 |
| 2 | 准备并提交政审材料 | 必须 |
| 3 | 协助安排谈话与走访 | 推荐 |
| 4 | 如实报告重大事项 | 必须 |
| 5 | 参加考察面谈 | 视通知而定 |
| 6 | 跟进考察进度 | 建议 |
| 7 | 注意日常言行 | 长期注意 |
温馨提醒: 考察不是走过场,而是对你过去经历、现实表现和未来潜力的全面评估。你的配合度、诚实度、责任感都会被纳入考量。
最后祝福:
愿你以真诚之心迎接考察,以踏实之行赢得信任,顺利通过政审,成功上岸,成为一名光荣的国家公务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