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务员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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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济南海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未知 | 2026-02-10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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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海关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6年度济南海关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6年2月13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jnhgksly@163.com。

  (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济南海关XX职位面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三)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四)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026年21324时前发送扫描件至jnhgksly@163.com。

  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招录海关将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并记入诚信档案。

  四、报送材料

  请考生于2026年2月1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到jnhgksly@163.com接受资格复审,未按照规定时间发送相关材料的考生,将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扫描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扫描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扫描件(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扫描件。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它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详见附件4)扫描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5)扫描件。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相关材料扫描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7. 海关系统公务员录用回避信息采集表扫描件(详见附件6)。

  8. 其他材料: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1张、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以上照片请提供电子版。

  特别注意:以上材料须清晰扫描,不具备扫描条件的也可拍照,每份文件以“序号+报考职位代码+姓名+材料名称”命名(如“1+ 300110008001+王某某+身份证”),统一放入“报考职位代码+姓名”的文件夹内,压缩后通过电子邮件报送。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五、现场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26年3月9日9:30至12:00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的地点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30号新航大厦1楼大厅

  六、专业能力测试

  报考注明“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职位的人员,请提前做好专业能力测试准备,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10%。

  (一)测试内容

  对于“电子信息化类”相关职位,主要测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基础理论知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内容。

  (二)测试时间

  专业能力测试于2026年3月9日14:30开始,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的全体考生务必于当天下14:00前报到完毕,截至当天下14:15没有进入考试室的考生,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按照0分计算,取消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资格。

  (三)测试报到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30号新航大厦1楼大厅。

  七、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形式为结构化小组面试。

  (一)面试时间

  济南海关面试时间为2026年3月10日。

  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务必全部于上午8:00前报到完毕。截至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30号新航大厦1楼大厅。

  八、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无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

  综合成绩(有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于2026年3月11日进行,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于当天上午7:00在济南海关(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舜华路66号A座)集合,届时统一前往。

  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空腹并携带2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四)心理素质测评

  心理素质测评定于体检后开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作为本单位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五)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

  九、注意事项

  (一)考生回避要求。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二十条,公务员考试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如进入面试考生有上述情况,应主动放弃面试。在公务员招录后续阶段发现考生有上述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二)入闱管理要求。入闱后,全体考生在候考区内集中等候面试,候考期间将实施入闱封闭管理,通讯工具统一关闭、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请考生提前告知家人、避免担心。

  (三)食宿出行安排。考生在济南面试期间食宿自理,面试期间考生不得在新航大厦住宿和用餐(入闱候考期间午餐由海关统一提供),请考生务必充分考虑早高峰、交通便捷性等因素,统筹安排好行程。

  (四)保持通讯畅通。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座机、电子邮箱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我们,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五)特别提醒事项。本次面试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六)及时关注信息。面试前,请考生密切关注海关总署和济南海关官方网站,以免遗漏相关信息。

  联系方式:0531-68696997(电话,司老师)

  0531-68696998(电话,于老师)

  jnhgksly@163.com(电子邮箱)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 面试名单

  2. 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3.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4.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适用于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5.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适用于社会在职人员)

  6. 海关系统公务员录用回避信息采集表

  济南海关

  2026年2月9日

  附件1

  面试名单

职位名称及 代码进入面试 最低分数准考证号面试 时间备 注
济南海关科技处科技管理(电子信息化类)四级主管及以下职位(300110001001)126.61291321001010053月10日 
129137014000321 
129137060106009 
129137090102103 
129137230101515 
129137280100506 
济南邮局海关科技管理(电子信息化类)四级主办及以下职位(300110002001)138.3129334010902819 
129337010400122 
129337011701702 
淄博海关植物检疫四级主办及以下职位(300110003001)137.9129311011900504 
129323013100202 
129332012309009 
潍坊海关食品安全监管一级行政执法员职位(300110004001)140.1129337011301229 
129337012401923 
129337021302203 
129337030804804 
潍坊海关海关业务二级主办及以下职位(300110004002)124.9129331015402811 
129331015403525 
泰安海关海关业务二级主办及以下职位(300110005001)135.4129331011300528 
东营海关检验监管四级主办及以下职位(300110006001)142.1129332090400617 
129337020504703 
129337020506410 
东营海关海关业务二级主办及以下职位(300110006002)129.5129337050402107 
德州海关海关业务二级主办及以下职位(300110007001)120.6129331015802402 
滨州海关海关综合业务一级行政执法员职位(300110008001)138.3129337012502830 
129337020904702 
129337071302407 
滨州海关动物检疫四级主办及以下职位(300110008002)132.0129313020600611 
129337030602720 
129337240518815 
聊城海关海关业务二级主办及以下职位(300110009001)132.4129331015700901 
莱芜海关财务管理四级主办及以下职位(300110010001)138.1129332011904229 
129337011301703 
129337011402518 
注:以上无递补和调剂人员,同一职位考生按准考证号排列

 

  附件2

  XXX确认参加XX海关XX职位面试

  XX海关:

  本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XXXXX,报考XX职位(职位代码XXXXXXX),已进入该职位面试名单。我能够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

  姓名(考生本人手写):

  日期:

  附件3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XX海关:

  本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报考XX职位(职位代码XXXXXXXXX),已进入该职位面试名单。现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特此声明。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签名(考生本人手写):

  日期: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

  附件4

  (正面)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

  报名推荐表

  (适用于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毕业院校(系): 身份证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照 片
籍贯 生源 婚否 政治面貌 
所学专业及学位 
爱好和特长 
在校曾任何种职务 
奖 惩 情 况 
个 人 简 历 家 庭 成 员 情 况 
院、系党组织对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诸方面的综合评价: 院、系党总支签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背面)

主要课程学习成绩
第一学年学习成绩第二学年学习成绩第三学年学习成绩
课程名称上学期下学期课程名称上学期下学期课程名称上学期下学期
         
         
         
         
         
         
         
         
         
         
         
         
教务处盖章
院 校 毕 分 办 意 见院校毕分办签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填表说明:请填表人实事求是地填写,以免影响正常录用工作,未经毕分办签章此表无效。“生源”指大学生上大学前户口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奖惩情况”包括考生大学期间的各种奖励或惩处。学习期间,如获奖励,请学生处审核并将奖状或证书影印件加盖公章后附上。填写本表“学习成绩”栏后,须盖教务处章。如有学生个人成绩登记单(表)可附复印件(加盖教务处章),免填此栏。

 

  附件5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

  报名推荐表

  (适用于社会在职人员)

  工作单位(全称): 身份证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照 片
籍贯 婚否 学历 政治面貌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及学位 
在现单位担任职务 
在现单位工作起止时间 
档案存放地点 
户籍地址 
工 作 经 历 
所在单位党组织对考生在本单位工作期间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所在单位党组织签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请填表人实事求是地填写,以免影响正常录用工作,未经单位签章此表无效。

  附件6

海关系统公务员录用回避信息采集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报考职位及职位代码 
亲属在全国海关系统任职、工作的情况有/无亲属 在全国海关系统任职、工作情况(填写有或无)
亲属 姓名 工作 单位及职务职级 与考生关系 
亲属 姓名 工作 单位及职务职级 与考生关系 
亲属 姓名 工作 单位及职务职级 与考生关系 
亲属 姓名 工作 单位及职务职级 与考生关系 
(亲属数量多于表格行数时,须另附页填写)
说明:1.考生须完整填写在全国海关系统机关、事业单位任职、工作(含海关缉私局)的所有亲属信息,已退休的也应填写,并在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级后备注“(已退休)”。 2.“与考生关系”栏按以下范围把握:(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5)前述亲属关系包括法律规定的拟制血亲关系,如,养父母子女关系、继父母子女关系等。
其他补充事项 
请考生认真阅读并在以下空白处手写括号内相关内容。 (本人承诺上述情况属实,如有虚假、隐瞒情况对报考资格造成影响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本人手写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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