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26〕42号)和《安徽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现将宿松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宿松县202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宿松县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期内宿松县居住证的人员。
(三)就读于普通高等院校、户籍在宿松县的全日制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
(四)驻宿松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五)持有有效期内宿松县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应当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
(三)学历条件
1.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规定的相应学历。
2.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四)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通知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
(五)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三、认定流程(全程网办)
认定流程为“网上申报—体检—网上审核—资格认定—颁发证书”。
(一)网上申报
1.时间安排: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全省统一安排为两个批次:
第一批次:4月7日至4月20日17时;
第二批次:6月15日至6月29日17时。
符合宿松省申请条件的普通大中专院校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应统一选择6月15日至6月29日17时的时间段进行网上报名。
2.操作要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1)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省(请选择安徽省)、市(请选择宿松县)、再选择认定机构(宿松县教育局)、上传网办材料、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查看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2)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 “查询报名信息”,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查询网址: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63/a6776591581850.html。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报名时,对于“是否在校生”选项,应选择“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可在认定报名中同步学籍信息,并在“个人信息中心”添加已经取得的学历和学位信息,按照已取得的学历认定教师资格。
(4)2026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参加上半年第二批次认定报名时,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需先同步学籍信息进行报名,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须及时在系统中完成补充学历操作。其中,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报名时,还需核验已取得的本科学历信息;对于已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可直接由系统比对核验学历信息,无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申请认定报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务必在系统中完成补充学历操作,如未及时补充学历信息或补充的学历经认定机构审核不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将不提供证书在线查询服务。
补充学历操作方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二)体检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到指定医院(选其一所)完成体检,体检时间分为两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4月9日至4月22日;
第二批次:6月17日至7月1日。
体检医院:宿松县人民医院(宿松县黄湖路1号咨询电话:0556-7811950),宿松县中医院(宿松县龙山街道振兴大道99号咨询电话:0556-7849181)。
注意事项:
1.体检费用自理,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空腹参检,体检表由体检医院提供。申请人应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既往病史并签名,粘贴网报同版照片。不得采用其他渠道体检表格式、因内容错误不能通过审核的,申请人自行负责。
2.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但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其他人员均需按照体检表所涉项目逐项检查,不可缺项。
3.申请人完成所有体检项目后,务必将体检表交体检医院工作人员,由体检医院明确体检结论(“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申请人需考虑体检报告生成时间和复检等情况,合理安排体检时间,(第一批次认定体检结论可用于第二批次认定)。
4.申请人需提供2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须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其中1张粘贴于体检表相应位置,另1张请放入体检医院工作前台设置的照片存放箱内,用于教师资格证书制作。申请人需自备信封封装照片,并在封面上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申请学段、学科及联系电话;为避免证件照片受损,请勿在照片背面进行书写。
(三)网上审核
1.审核材料
(1)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材料
户籍在宿松县的申请人员,需提供户口簿中的两页(户口首页和本人页)。
持有宿松县居住证的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
驻宿松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宿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2)学历学籍材料
学历证书网上报名时须在线核验通过,如核验未通过,须按如下规定上传扫描版(PDF格式)。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须上传学历证书原件扫描版,同时上传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搜索“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办理开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持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线上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线上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普通话证明材料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线上审核时无需提供,核验未通过的,须上传证书原件扫描版。
(4)教育教学能力材料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网报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图片通过系统在线上传。
(5)身体条件材料
《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结果由医院直接反馈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体检表由认定机构和体检医院进行交接,无需本人重复提交。体检结果仅在今年上半年认定期间有效。
(6)无犯罪记录核查材料
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要求,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认定机构统一进行核查,无需个人提供。
2.有关事项
第一批次认定的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4月24日17时,第二次批次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7月16日17时。
申请人在该时间段内自行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审核状态为“网报待确认”,则表明工作人员尚未审核,请申请人耐心等待;审核状态为“网报待确认”同时有系统留言,则表示材料不全或有误,申请人须根据留言内容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重新提交;审核状态为“待审批”,则表明线上确认已通过,无需进行其他操作。请申请人在审核时间段内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若在审核结束前电话无法联系上申请人或申请人未上传符合条件的材料,则“确认不通过”,无法认定。
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材料提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无法联系上或提交材料不符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提交认定材料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五)证书颁发
经公示无异议,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可取得宿松县教育局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申请人需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保存。
为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效能,《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可根据申请人的意愿,选择到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现场领取或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的方式发放。选择邮寄的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需将证件领取方式设定为“邮寄”,并录入本人详细准确的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证书寄发期间请保持电话联络畅通)。证书颁发的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宿松教育信息公开网公布https://www.susong.gov.cn/public/column/2000003601?type=4&action=list
四、其他事项
(一)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的相关事宜。
(三)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申请人务必关注并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附件:1.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pdf
宿松县教育局
2026年4月1日
原文标题:宿松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宿松县人民政府(原链接MD5:fd795d10a4719a4be37d5342a76b787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