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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安徽科技工程大学实验技术人员招聘9人公告

安徽科技学院人事处 | 2026-04-03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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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科技工程大学2026年度实验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为做好2026年度实验技术人员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用人 单位需求专业及岗位要求学历学位招聘 岗位招聘 人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生物医学与健康学院生物工程、生物与医药、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育种学、畜牧学、动物医学等相关专业研究生硕士及以上教学实验岗1钱院长0550-6732226 周院长0550-6719032 sky@ahstu.edu.cn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化学化工、材料化工、材料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研究生博士教学实验岗1李院长0552-3197359 张老师0552-3197361 hcxy@ahstu.edu.cn
信息与网络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信息安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等相关专业研究生硕士及以上教学实验岗2余院长0552-3197079 曹院长0552-3197082 xxwlgc@ahstu.edu.cn
智能制造学院机械工程、电气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研究生博士教学实验岗2李院长0550-3597202 乔院长0550-3597206 jxgc@ahstu.edu.cn
动物科学学院畜牧兽医、医学类、生物学等相关专业研究生硕士及以上教学实验岗(本科实验教学中心)1周院长0550-6732066 贺院长0550-6732088 dwkxxy@ahstu.edu.cn
兽医学等相关专业、具有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同等条件下有大型连锁宠物医院工作或相应职称经验者优先研究生硕士及以上教学实验岗(教学动物医院)2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5年4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计划及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请符合招聘计划及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电子版,标题为“用人单位-姓名-学位-招聘岗位”,标题不符合规范视为无效简历)发送至用人单位邮箱。报名截止时间详见用人单位网站。

  应聘人员与安徽科技工程大学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必须在报名时主动向用人单位报告。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用人单位网站发布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复审、考试考核等安排。

  2.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以上材料由各用人单位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务必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考试考核、聘用等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考核

  用人单位组织考试考核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制定考试考核工作方案,提前两周报学校人事处备案审核后实施。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考核成绩等在用人单位网站公布。

  心理健康测评结果作为确定拟聘人员的重要参考,不对外公布。拒不参加者,不得进入考试考核环节。

  六、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或放弃者,不予聘用。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七、拟聘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由学校研究审定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录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因体检结果不合格、考察结果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考核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日期内报到、未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未签订聘用合同、拒不服从学校安排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九、有关事宜

  (一)对招聘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将在用人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用人单位网站。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以上级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为准,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50-6732257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东华路9号,邮编233100,邮箱:rsc@ahstu.edu.cn

  特此公告。

  安徽科技工程大学人事处

  2026年4月2日

  原文标题:安徽科技工程大学2026年度实验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安徽科技学院人事处(原链接MD5:6900007d387d7437cd3888bdcc92509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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