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认定工作的有关规定,经南陵县教育局审核,吴相等254名同志取得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将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安徽教师
2021年春季第一次认定具备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名
南陵县人民政府 | 2021-06-03 17:21
收藏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