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科】芜湖市教育局关于征集遴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远程培训机构的公告
有关远程培训机构:
为落实五年一周期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培训,大力推进芜湖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提质增效和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遴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远程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设置
2026-2028年芜湖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远程培训项目,培训学时暂定为每年(学年)每人24学时,培训费用标准为每人每学时2.5元。具体培训内容和任务总量等按芜湖市教育局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年度工作计划的要求执行。
二、征集条件
1.具有独立运行、设施先进、功能完备的网络学习研修平台,具备“个人空间—教师工作坊—研修社区”一体化学习研修体系,系统性能良好,操作使用方便。
2.具备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能够指导教师学习研修的专兼职培训专家团队。
3.培训资源丰富,内容针对性、实效性强,形式新颖、多样、质量高,能够支持不同学段、不同学科(领域)教师有效选学,满足“专题+自主”学年度岗位培训需要。
4.建立混合式培训模式,注重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线上学习与线下实际结合。
5.实施远程培训经验丰富,培训流程规范,过程管理到位。
6.服务意识强,学员反应良好,培训成效显著,绩效评估优良。
7.能够同时提供继续教育远程培训项目和学时融合服务的优先。
三、申报材料
1.参加此次征集遴选的申请报告。
2.对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的承诺函。
3.《芜湖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远程培训机构征集遴选评审标准》(见附件)所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密封报送(6份)。
四、申报时间
有意申报的远程培训机构,请于2025年11月27日下午16点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芜湖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芜湖市弋江区长江南路与白马山路交汇处,芜湖职业技术大学职业师范学院徳正楼503室),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553-2914306,联系人:杨老师。
五、其他事项
1.市教育局根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价,结合实际、择优征集不超过五所(含五所)培训机构,结果将在芜湖市教育局网站通告。
2.根据工作需要,市教育局与择优征集的培训机构分年度(或学年度)分别签订培训协议,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可与实际承担年度(或学年度)培训任务的机构签订补充协议。
3.本次征集遴选远程培训机构的服务期为2026--2028年,分年度(或学年)通过学校(幼儿园)自选为主的方式安排培训任务(远程培训项目、补训项目、转岗培训项目等);年度(或学年度)远程培训管理人员培训、专题模块审定、考核作业标准审核、满意度调查等活动,由芜湖市中小学教师继续中心负责协调组织,由入选的远程培训机构共同负责相关活动费用。
4.对于培训效果较差、服务水平较低、教师反映较差、年度(或学年度)培训验收不合格的机构,以及年度(或学年)培训任务完成量不足1000人次的机构,从下一年度(或学年)起将不再签订培训协议;对三年服务期内综合验收评价优秀的机构,在后续年度远程培训机构征集遴选时予以优先。
5.根据省人社厅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相关文件精神,市教育局将在本次征集遴选的远程培训机构中择优确定一家同时提供融合通道服务,承担年度(或学年度)教师继续教育项目和学时智能融合任务;各家远程机构必须接入该融合通道,并按每年(或学年)实际使用通道服务的学员数向提供融合通道服务的机构支付通道服务费(每个学员一元);鼓励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集中培训机构接入该融合通道,集中培训机构和其他培训项目的机构无需重复支付通道服务费。
6.如遇教师继续教育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市教育局有权调整征集遴选结果的运用。
附件:芜湖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远程培训机构遴选征集评审标准.docx
芜湖市教育局
2025年11月18日
原文标题:【人事科】芜湖市教育局关于征集遴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远程培训机构的公告
文章来源:芜湖市教育局(原链接MD5:f31cb68f146ac5e00ce03e26f591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