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型:单选题(分值:1)
王某夜间驾车行驶于山区公路时突遇山体滑坡,为躲避前方滚落的巨石,王某紧急转向,车辆失控撞入路旁李某经营的便利店,导致店铺门窗及部分货物损毁(经鉴定损失约5万元),王某本人及车辆仅受轻微损伤。李某报案后,王某主张其行为属于紧急避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的行为构成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
B.王某的行为构成避险过当,应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处罚
C.王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D.王某的行为构成过失损坏财物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概述知识。
第二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选项A:危险正在发生:山体滑坡导致巨石滚落,属于现实、紧迫的危险;避险必要性:王某为避免人身伤害(可能致命)而转向,属于“不得已”采取的措施;损害限度:财产损失(5万元)远小于所避免的人身损害(生命健康权),未超过必要限度。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对紧急避险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A项正确。
因此,选择A选项。
要点:
B项:本案中王某为避免自身重大人身危险(生命权)而损害他人财产权(财产权位阶低于生命权),且财产损失未显著失衡,因此不构成过当。B项错误。
C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财物罪需主观上具有毁坏财物的直接故意,而王某目的是避险,主观上无犯罪故意,故不成立。C项错误。
D项:过失损坏财物罪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文规定的罪名,且王某行为具有合法性(紧急避险),不承担刑事责任。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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